“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点亮“群众路线”明灯
原创
2015-01-29 08: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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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第五届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表彰大会在成都举行,我县公安局机关党委书记刘旭红光荣当选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据悉,此次大会共表彰奖励49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含4名追授)、198名记一等功公务员、25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49个记一等功公务员集体 。(来源:泸州新闻网 2015-1-26)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表彰活动是由中组部、中宣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而组织的。
出身警察家庭的刘旭红从警17年,把警察职业作为实现其人生价值的平台,成为我县援藏干部队伍中的排头兵。2010年5月,刘旭红告别故乡和家人,踏上了援藏征程。两年挂职期满后,刘旭红深感藏区群众的艰辛,她决定再次申请援藏,利用两年时间帮助藏区增强发展能量,让藏区群众早日过上小康生活。援藏期间,刘旭红还获得了“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全省优秀援藏干部”、甘孜州学雷锋“十佳青春榜样”等荣誉。
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忠于职守,尽心竭力。要把让人民满意的标准高悬头上、牢记心上,把解决群众困难、为群众办实事、实现人民期盼体现在行动中,打造敢担当、有作为的政府,刘旭红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自己的人生价值,诠释了人民警察的真正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