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长:小小路灯照亮道路却黑了“心路”
中国法制网
2015-01-28 14: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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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路灯的背后,往往是数千万甚至上亿的巨额投入。”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大中城市上十万盏路灯的日常改造维护、电费支出、广告承租等方面都是巨额收支,从设计招标到验收维护,每个环节几乎都得花钱疏通。而动辄上亿元的豪华路灯亮起来的同时,往往倒下一批“小官巨贪”。(新华网2015年1月26日)
在城镇化率日益提高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城镇、乡村安装路灯,本来是一项为民、利民的民生工程,理应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赞许。但一些人却利用“亮化”工程“做文章”。个别领导,甚至“一把手”为自己“粉饰”,往自己脸上“贴金”,常常把“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等工程放在首位,也豪不怕花钱,做得越漂亮越好、越高档越好、越新越好,以此显示自己的所谓政绩。
有了领导的示意和指示,相关单位和负责人就会毫不犹豫地“大抄大办”。这样不仅显示办事人的水平,同时还有意想不到的“空间”和“好处”。经办人知道了领导的意思是“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就会帮领导办得风风光光、漂漂亮亮。将原本可以只是达到照明效果的便宜路灯变成装饰、美化之物,而且还会在上级面前吹捧一二,确保让上级同意路灯产品越贵越好。既让领导高兴,又会提升自己的“利润空间”,何乐而不为呢?
笔者认为,小小路灯造成“小官巨贪”的原因在于,一些官员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让本来简单的照明设备变成“敛财”工具;再者,对工程前、中、后缺乏必要的监督和不公开,造成灯下“黑”,让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有空可钻。因此,必须大力遏制“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同时,让每一个工程都公开透明,接受领导、干部、职工、群众的监督,让灯下不再黑。不要让小小路灯照亮了群众的道路,却黑了一些人的“心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