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寒:路灯带来光明,也要照亮干部的心

中国法制网   2015-01-28 12: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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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建起来,干部倒下去。小路灯,大投入。大中城市几十万盏路灯的日常改造维护、电费支出、广告承租等方面都是巨额收支,从设计招标到验收维护,每个环节几乎都得花钱疏通。而动辄上亿元的豪华路灯亮起来的同时,往往倒下一批“小官巨贪”。(1月27日《新华每日电讯》)

近年来,一直被认为是“清水衙门”的路灯管理部门可以说是贪腐案频发,涉及市政管理、建设部门以及乡镇村委的干部和工作人员逾30人,“路灯腐败”逐渐进入大众视野。究其腐败来源,笔者认为主要有三:一是可以在定价上做高。一盏成本近万元的路灯,合同价能做到两三万,然后其中的差价就会被主管领导、承办人员、承包商层层瓜分。如果是定做路灯,价格可能会更高,由于成本构成“有理有据”,要查出问题就很难。二是可以在材料和电费上虚增、虚列。路灯系统除路面的灯具、灯杆、配电箱外,还有埋在地下的线缆、日常使用中高额的电费开支,看不见摸不着,极易“做手脚”。路灯灯泡、灯罩等灯具属于易耗品,使用中出现损坏很常见,维护过程中灯具坏了多少、需要补多少,更是一笔糊涂账。三是可以层层卡要。路灯工程承包商说,从设计、招标、再到验收、支付,每个环节几乎都得花钱疏通,一些招标标书对路灯大小、工艺甚至花纹都设定好,这类“萝卜招标”很常见。

因此,要遏制路灯行业腐败高发乱象,应减少路灯工程建设的随意性,严格控制路灯工程预算;对于投资较大的路灯工程,纪委监察部门和审计等监督应提前介入,在工程事中和事后加强审计;对于工程方案、投资预算、施工单位、电费使用、维护成本等都要做到信息公开,以加强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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