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培训“25不”禁令待以观后效

中国法制网   2015-01-28 1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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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日上午,中纪委再次敲山震虎,在其官方网站刊出《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不同于以往的“官文”,这次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提醒参加学习培训的党员干部,以及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和培训机构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要注意的事项,展示了干部在学业、外出活动、用车、往来、关系等八方面的“禁令”。(1月28日 华西都市报)

  此前,在网友列举的官场“培训腐败”中,一些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豪华培训中心,以及培训过程中暗藏的公款吃喝、旅游乱象被集中揭露。除了官办的培训中心,那些自身没有专门培训场所的部门,也有利用培训、学习之名公款吃喝、游玩的办法。被称为“培训的不干活,干活的不培训”。

  然而,之所以有“培训腐败”,背后有长期以来的财政监管漏洞,这需要建立更严密的财政预算管理,此外,培训中心泛滥背后也有政企不分的老问题。

  在“禁读令”下,高价培训依旧“暗渡成仓”。领导干部参与培训背后,暴露出围绕培训费预算的报销“黑洞”。 一些财政拨款单位参加培训,实际是为解决年底“花不掉的培训经费”。一些培训机构更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贴心服务解决单位的难题。

  之后,中纪委两次专门谈及治理培训中心里的享乐和奢靡之风并提出了具体的时限要求,并对漏报、瞒报、不报的相关领导追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可以说,这不仅是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举措,坚决纠正“四风”的有力彰显,也是挤压私人会所、培训中心等“阴暗角落”腐败的重要举措,更是传递出了向“四风”“死角”培训中心“开刀”的强烈信号,从而让权力寻租的腐败无处可藏。

  自2014年年底以来,中纪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恢复“每周通报”,今年至今共通报3次。在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中,不乏在教育培训中触碰“红线”的官员。

  在中央禁令之下,培训中的乱象当严厉禁止,这种现象相关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这些乱象靠禁令来匡正,还有待以观后效,还需要加强培训管理。让培训发挥它真正的作用,真正让学员学到知识。不要让一些社会乱象“扭曲”了这学习的真正的目的。(文/张雨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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