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寒:别因一颗“老鼠屎”搅坏职工应喝的那碗汤
中国法制网
2015-01-28 09: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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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中纪委官网发布春节前的第五个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周报”,通报了26个省区市查处的106起典型案件,其中,北京市东城区城管委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资金,给职工发放购物卡等共计538800元,被中纪委点名曝光。(新京报 1月27日)
职工的福利问题一直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于情于理,在节假日期间,单位对职工组织慰问,发放针对每一位职工,标准合适的福利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但是这次东城区城管委使用的是财政预算内资金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资金,发放数额也是巨大,有538800元,这就不应该属于正常的发放职工福利,而且我猜想,这也很可能变成某些领导干部“权力自肥”的工具。这正是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要被严肃查处的。
在现在高压反腐的态势下,腐败与正常的福利往往只有一线之隔,再加上某些执行者借反腐之名拿掉职工正常福利,这本身就是对上面反腐倡廉本意的错误解读与实施。那怎样才能不再反腐风暴中不误伤职工的正常福利呢?笔者认为首先是要让福利和腐败撇清关系,明确界限和标准。在单位上,正常的节假日发放一些合适的福利是可以的,而且不能搞特殊,不管领导干部还是普通职工都应一视同仁,就算有差距也不应太大,如果全靠职位高低或者权利大小来发放福利,这就很容易滋生领导干部的腐败。其次单位的管理决策者应该正确解读中央的反腐本意和八项规定,不能曲意理解,要明白正常职工福利和腐败是不同的两码事。第三现在对一些合理的福利发放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制度规定来衡量,尽快设立制度依据,促进职工福利发放的法制化,一切依法而行,做到有法可依就会畅通无阻。只有这样才能在中央严厉反腐的态势下,严查隐藏在福利中的腐败,同时也做到不影响职工的正常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