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此一间:警惕路灯贪腐这类隐蔽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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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相城、昆山两地检察机关官方微博近日先后发布消息,对相城区、昆山市的两个路灯管理所3名负责人立案侦查;杭州市电力局原路灯管理所工程科科长吴水灵受贿案近期也在浙江杭州江干区法院一审。(中新网 1月27日)
近年来围绕职务犯罪、侵占涉农补贴、国土资源交易等方面查获了一大批的案件,也从这些案件中找到漏洞,加强了相应的监管措施。但是就在最近,围绕小小的路灯却倒下一批“小官巨贪”,让路灯贪腐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在小小路灯的背后,往往是数千万甚至上亿的巨额投入。大中城市上十万盏路灯的日常改造维护、电费支出、广告承租等方面都是巨额收支,从设计招标到验收维护,每个环节几乎都得花钱疏通。比如本被认为是“清水衙门”的路灯管理部门近年来贪腐案频发,案值动辄数百万元。如杭州市电力局路灯管理所原会计徐玥明,一人就贪污路灯电费588万元,这不禁让人疑惑,这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路灯贪腐之所以屡屡得手,主要是从三方面下手:一是做高价格,瓜分差价。由于不同原材料路灯从外观根本看不出差别,但实际质量和价格相差甚大,这也就导致原材料水分很大;二是虚增材料,虚列电费。日常的电费开支、维护费用可谓是相关管理人员源源不断的“利润”来源,而这部分由于非常隐蔽不透明,导致外人根本无法察觉;三是招标、付款层层卡要。这应该也是各类工程存在的普遍问题,比如设置“萝卜招标”,导致外人根本无法拿到工程,或者在验收、付款等环节设置障碍,收取“过路费”等。
路灯贪腐不仅导致公共资金使用效率低下,也暗藏巨大的利益输送空间。笔者认为,遏制路灯行业腐败高发乱象,主要应做到两点:第一是加强工程本身的监管,包括严格控制路灯工程预算,严格招投标,加强工程事中和事后的审计。第二是对各环节做到公开透明,比如将工程投资预算、施工单位、电费使用、维护成本等做到信息公开,以加强社会监督。
总之,必须通过各种措施及时有效地杜绝“路灯下的腐败”。同时,也要杜绝如“路灯贪腐”类似的隐蔽腐败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