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英雄”沦为阶下囚尴尬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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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与腐败作斗争”的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张东阳因腐败成了阶下囚。(1月27日,中国新闻网)
据报道,1月19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张东阳犯受贿罪,涉案总金额达1000余万元,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又是一例贪官被判刑的案例,不得不说,党中央先后出台了“八项规定”以及狠刹“四风”活动,中央领导坚定反腐决心,加大反腐力度,重拳出击,屡次提倡“老虎”、“苍蝇”一起打。
显然,此次,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张东阳犯受贿罪,涉案总金额达1000余万元,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再次给予广大党员干部深深的一记警钟。
据公开资料显示,现年50岁的张东阳,有长达18年的从警经历。从基层民警、刑警大队侦查员干起,先后任派出所副所长、所长及公安分局治安管理科科长,34岁起任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
在其担任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期间,张东阳曾“从不露声色到突然间变得十分严肃”地参与抓捕了名噪一时的“刘涌黑帮”成员及部分涉黑警员,被称为“打黑英雄”。
可是,众多光辉都掩盖不了张东阳的罪行,他的被判刑,正应了一句古话:“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他的堕落很是令人不解,一个曾经被予以“打黑英雄”的荣誉,终究还是因为没能管住自己的手,步入牢狱的深渊。
试问,为何一个政界精英会一步步走向贪腐的深渊呢?究其原因,大概还是离不开“权钱交易”这个老套的话题。一个本该平遥直上,步步高升的政界精英,由于没有管好自己的手,终于走向了贪腐之路,而今等待他的只有牢狱之灾。
无疑,张东阳的“落马”,给我们社会敲响了又一记警钟——贪官们的下场是可悲的,这深深地警示我们每一位领导干部:时刻看清脚下的路,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事。(刘洛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