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行医”也是践行“群众路线”
原创
2015-01-27 08:53:05
- 更换背景颜色:
-
-
-
-
-
-
-
1月21日,泸县云锦食药监所、社事办、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针对云锦农贸市场开展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的非法行医工作。(来源:泸州新闻网 2015-1-26)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本条所称非法行医。
泸县云锦食药监所、社事办、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针对云锦农贸市场开展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的非法行医工作共打击了14个市场游医。游医对于依法行医行为的认知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执法人员现场对非法行医者进行了耐心劝导和普法宣传。执法人员现群众对于非法行医的了解程度不够,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执法人员向群众宣传及时了解医疗、相关政策法规和知识的重要性,提高民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能力,最终自觉的抵制非法行医行为。
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业已建立的良好的医疗卫生工作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资格和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同时也侵犯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就诊人是不特定或多数的,故本罪侵犯了公共卫生。可见,打击“非法行医”也是践行“群众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