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小娇:官员打记者,更应加重惩处

中国法制网   2015-01-26 17: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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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晚间,南方都市报接报料称,深圳有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在东湖水库明珠海鲜山庄公款消费野生保护动物娃娃鱼。随后,南都记者进行暗访。一记者暗访后亮明身份,遭赴宴官员殴打,并抢走相机、手机。(1月26日  南方都市报)

虽然,参会者称所食娃娃鱼是人工养殖,不是野生的。虽然,深圳市公安局的调查结果显示,这一饭局不是公款消费,是由一名退休干部组织宴请、私人埋单的。但是,我们仍从这起暗访事件中,再次看到了记者被打,被官员打的恶性事件。

记者暗访调查被打,这不是第一起,记者被官员打也不是第一起。因此,在网友们的评论中,我们看到的更多是网友对这个饭局是否真是私人埋单、私人聚会的质疑,网友们把注意力放到了安保守卫这个细节上,认为此次饭局若没有猫腻猫腻,干嘛还要安保守卫。

网友们的破案能力倍增,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笔者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忧心。高兴的是,网友们确实担负起了反腐倡廉的大众监督员的职责;忧心的是,太多人把注意力放到饭局是否合规上,而忘了“记者被打”这一已成的事实。可见,人们开始被记者被打的事件,见惯不惊了。

南都记者陈乐伟头部被殴打后出现听力下降、头痛等症状。其实,记者被打,伤害的不仅仅是人身权。有关专家指出,新闻采访权、报道权和舆论监督权是公民的社会知情权、批评建议权、监督权的代表和延伸。作为具体的公民,其上述权利是通过新闻记者的具体采访报道行为来实现的,所以殴打记者也是对公众知情权和社会知情权的粗暴践踏。

因此,保护媒体的舆论监督权与记者执业的人身安全,亟待在依法查处、打击不法分子的同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给予不法之徒足够的威慑。如果打人者是官员,更应该加重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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