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柳青:呼唤法制上的和谐
- 更换背景颜色:
-
-
-
-
-
-
-
1月19日,在从广州南开往广西北海的D3640次动车上,旅客韦某因吸烟导致列车紧急降速,被铁路城际处以1000元的罚款。韦某是2015年广西首名因在动车上吸烟而受到处罚的旅客。(2015年1月20日新华网)
21世纪是一个法治的社会,这就要求人们都必须服从法律规定,在一个规定的准绳内活动,而不得超出边界。法治作为一种治国的基本规则,要求法律成为社会主体的普遍原则,不仅要求公民依法办事,更重要的在于制约和规范政治权力。所以,法治在政治上,是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和对政治权力的规制,是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法律是否至上,特别是权力的运行有没有纳入法律设定的轨道,是区分法治与非法治的主要标志。要实现法治,立法机关就要依法立法,行政机关就要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就要依法审判,执政党就要依法执政。
此次动车上旅客吸烟,铁路乘警开除了第一张罚单,这无疑给广大旅客敲响了一记警钟,请大家遵守公共场合的秩序,不要抱着侥幸或者无所谓的心态。一直以来,公众场合吸烟是被诟病的,可是却没有合理的准则和执法机关。列车上吸烟一直以来不被允许,存在很多安全隐患,但是却从未进行严加制止,而只是简单的口头上劝诫。人们也没有过多的在意和重视,导致列车上的吸烟现象从未停止过。而此次事件应该会让人们更多地意识到公共场合吸烟的危害性,而从自身上进行严格要求,合理的节制欲望,遵守公共场所秩序,让整个社会变得更加的美好。
众所皆知,新加坡的社会治安是非常好的,这与新加坡政府大力推进法制建设是分不开的。 新加坡是个典型的法治社会。法律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人们普遍具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习惯,
笔者认为,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文的发展,中国的法律也会逐渐完善起来,通过法律上的约束和传统道德上的谴责,社会也会逐渐变得更加和谐和美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