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的“父子”观 请问县长同意否?

中国法制网   2015-01-24 20: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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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委书记的“父子”观   请问县长同意否?

    如果缺少了组织程序,只是我行我素,对个人,就如同无舵之舟、无缰之马,迟早迷失方向;于组织,则如同一盘散沙、一堆乱麻,难以形成合力。(1月23日  人民网-人民日报)

一位县委书记大言不惭地说:“书记和县长之间,既是同僚的关系,也是上下级之间的关系,甚至是爹和儿子之间的关系”。县委书记将其与县长的关系比喻为“父子”,笔者初听愕然,再细细品味,心中不免十分感概。县委书记之所以有“父子”观,原因可以道出一大堆,诸如这位县委书记无视组织纪律、越权专断、专横跋扈、是典型的“家长式”作风。县委书记固然有错,作为搭档的县长难道就不该引起反思?

一个巴掌拍不响。县委书记自认是“爹”,县长就心甘情愿屈居为“儿子”? 显然有些自欺欺人,毕竟两个岗位职级一样,只是分工有别,工作侧重点不同罢了。但严格的组织程序在县委书记眼中却成了摆设,硬是把权力当成私器,把工作环境当作家庭经营,自封一家之长,有这样的想法,这样的做法,显然很是“危险”。原本县长和其他班子成员应对县委书记这种“家长式”作风做出善意提醒。但显然他们没有那么做,而是放任县委书记自我膨胀,多少有点事不关己的想法。无论从同事还是全县发展角度看,都是不妥的。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郑重昭告全党,“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之所以出现“父与子”的观念,归根结底还是个人私利和扭曲的权力观在作祟,正因为缺少了组织程序,书记就如同无舵之舟、无缰之马,变得我行我素,迟早迷失方向。

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一个基本思路就是严格组织程序。清理3200余名副处级以上“裸官”,抽查核实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这些都给我们释放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遵循组织程序的强烈信号。转变观念,严守纪律,认真履职,是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标准。无论是县委书记还是县长都要转变自己的观念,各负其责,坚决按照程序办事、决策,这样,你到底是什么角色,老百姓心里有杆秤,他们会用行动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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