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亦瑭:公车私用套假牌,查处不能“烂尾”

中国法制   2015-01-23 21: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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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2日晚,黑龙江省萝北县公安局一协警酒后驾驶公务车辆,造成5人死亡。经查,事故车辆为该县公安局公务用车,事发时车牌套用了假牌。今日(1月19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当地纪委得知,此事已立案调查。(1月19日《新京报》)

        可以说,公车私用现象早已是见惯不惊之事,公车私用并套假牌或肇事的事件也并非鲜闻。不过,不论是公车私用还是套假牌或肇事,只要一经查实,相关人员均受到从严惩处。然而,让人百思不解的是,为何还会有人以身试法、不知前车之鉴呢?其顶风违纪违规的胆量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正如此次黑龙江萝北县公安局一协警酒后驾驶公务车辆,不仅公车私用并套假牌,甚至酒后驾驶致人死亡。如此恶行着实令人愤恨不已。然而,时间已过半月有余,却未见相关部门的调查情况通报。如不是相关媒体的追问,想必这起重大恶行事件就会离开民众关注的视线,甚至会“不了了之”,成为又一起“烂尾”事件。

        虽然,目前当地纪检相关部门正在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但到目前止,除了该县交警大队一负责人称“事故车辆的号牌与原车不符,为套牌车”外,该事件的调查惩处情况似乎却没有进一步的进展。尤其是在正风肃纪和惩腐治贪的高压态势下,如此慢节奏的作为着实让人大跌眼镜、不敢恭维。

        如果说,公车私用是“车轮上腐败”的具体体现,那么,公车私用并套假牌那就是腐败中的违法行为,要是再加上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并造成5人死亡这样一条条的罪状,如此违规违纪违法之严重恶劣行径,想必不论是谁都难逃党纪国法的从严问责和惩处。

        因此,对于这起因公车私用并套假牌事件,相关部门的查处决不能“烂尾”。既不能只由纪检部门处理公车私用的表面问题,还要查查当地公车管理中存在庸政懒政行为,看看当地是如何贯彻八项规定等一系列干部禁令的。而且,当地司法部门更要对涉事者的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严惩,让其付出高昂的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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