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买官卖官须下重锤

中国法制网   2015-01-23 11:33:23
更换背景颜色:
 
 
 
 
 
 
 
更改文字大小:

  中共广东省纪委23日通报,广东今年将突出纪律审查重点,重点查办重要岗位官员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官商勾结、“裸官”贪腐等失职渎职案件。(1月23日 中国新闻网)

  中共广东省纪委称,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纳入依法依纪惩处的重要内容。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在查处大案要案的同时,加大对基层故意刁难、吃拿卡要、大肆圈钱,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等问题的查处力度。

  “买官卖官”的问题并不少见,早在2012年1月,山西省多个地级市主要领导调整,吕梁市原市长张九萍调任晋城市委书记,吕梁市长一职成为部分人的重要活动目标。时任副书记的丁雪峰,向当地多个企业实际控制人筹集资金运作吕梁市长一职。据称,周滨在此间曾参与为其运作,2012年1月9日,丁雪峰被宣布为吕梁市代理市长。而所筹集款项,在参与中间运作的相关人之间,进行了分配。

  十八大以来,中央 “老虎”、“苍蝇”一块打。既查处大案要案,也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等作风问题的具体案件,表现了腐败“一起抓”的反腐倡廉新态势。抓作风是反腐倡廉关口前移,是治本的一个战略举措,开辟了治本的战场。在这样的高压态势下,违规违纪行为将会“无所遁形”。

  花钱买“官帽”者,本身就来路不正,就更不会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整治买官卖官就必须在干部监督和选人用人上下功夫,只有真正形成一种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有效的制度框架,才能遏制用人腐败不断蔓延。

  买官卖官就是一切腐败的源头,不仅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损害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危害社会的和谐稳定。要遏制这种腐败现象,关键在建立健全责任制和监督机制,加强现有法律法规的执行力,更重要还要加大人事改革力度。

  总的说来,买官卖官就是一桩“买卖”,买的人查出来了,那卖的人呢?这个官位又是通过何种方式买卖呢?这种种疑问摆在公众面前,一旦出现类似问题,必须下重锤,严查到底。(文/张雨竹)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