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车收过路费哪来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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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怀柔庙城镇西台下村的李先生称,西台下村向住在村里的非本村居民收取车辆进出村的“过路费”,每年2000元左右,不交钱不能开车进出村。村委会表示,这些费用是道路设施维护费和停车费,并不是所说的“过路费”。收费是为了加强对非本村居民车辆的管理,且费用自2014年8月1日开始收取,金额为每月150元。(1月23日 北京青年报)
西台下村向住在村里的非本村居民收取车辆“过路费”。李先生说,村委会向住在西台下村的非本村村民车主收取每年2000元左右的费用,交钱后村委会给车主发一张车辆通行证。同时,村委会在村口设置了路障,非本村居民开车进出村时必须出示通行证,否则不予通行。
针对这一情况,西台下村村委会朱主任表示,这项费用是道路设施维护费和停车费,旨在加强对非本村居民车辆的管理。同时,这项收费措施是经过村民代表开会表决后确定的。自2014年8月1日开始收取,金额为每月150元,一年共计1800元。
朱主任还表示,车辆越来越多,村内土地面积有限,停车位紧张,不加强管理的话村内的停车情况会越来越乱。同时,有些非本村居民开大车进出村,容易轧坏井盖等,对道路损害比较大,村委会每年都花钱进行道路维护。非本村居民车辆多,加大了村委会的经济支出,因此,经村民代表开会决定,向非本村居民车主收取一定的道路设施维护费和停车费。
按理说,只要是进村的车辆都会对道路有一定的损害,应该是所有车主都在占用土地停车和损坏道路,在收费时不应该只针对非本村居民车主进行收费,而应该针对所有车主统一收费。但可以给本村居民一定的补贴,这样才能够合理有效地进行管理。
笔者认为,仅仅针对外村人收取过路费,确实有过偏颇。这样对道路进行维护当然无可厚非,这就好像是国家一级公路以上的过路费是一个道理,应该是设立所有通过车辆都应缴纳一定的维护费,而不是有一定针对性,这样的做法确实让人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笔者希望,当地村委会能从实际出发,制定更好地收取过路费的方式方法,让所有人通过都能合乎情理,缴纳过路费都能心甘情愿。(文/张雨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