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微:严惩“小官巨腐”,还百姓廉洁“父母官”

中国法制网   2015-01-23 10: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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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第二巡视组去年对北京进行了巡视,他们移交给北京的相关线索已经全部得到受理,部分已经办结,还有一部分正在查办中。而中央巡视组提出的北京存在“小官巨腐”现象,市监察局副局长杨小兵昨晚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务咨询会上作出了官方回应,科级及以下,涉案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就算“小官巨腐”。(北京青年报 2015年1月23日)

       巨腐不分官大官小,“苍蝇”里也有土豪。说起巨腐,往往大家都会觉得是位高权重的大官,但“巨腐”是不分官大官小的。“小官”身处基层百姓中间,百姓称其为“父母官”,有句老话形容说山高皇帝远,一些基层干部手握管理百姓衣食住行的重权,他们的贪腐行为,往往直接威胁基层百姓的切身利益,性质更恶劣,危害性也更大,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党和政府的形象,更损害了党与群众的关系,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小贪巨腐”是“苍蝇”里的土豪,绝不能小觑。

        在当前深入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一定要坚持党中央提出的“坚持‘老虎’和‘苍蝇’都要打”的精神,只要是贪腐行为,任其官大官小,其腐败性质在根本上都是一样。要高度重视“小官巨腐”现象,并对一切腐败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予以坚决打击和清除。

        基层干部最直接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是联系党与群众最重要的枢纽。因此“小贪巨腐”绝不能小觑。对于反腐来说,并没有权重之分和大小之别,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既要防范“大官大贪”,也要预防“小官巨腐”,给持权者戴上“紧箍咒”,真正形成“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的反腐机制,还老百姓清廉的“父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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