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协干部逼人下跪何来嚣张之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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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有网友在天涯论坛实名举报陕西榆林市一名科协干部开公车,威逼邻居给身为乡党委副书记的父亲下跪。对此,榆林市委宣传部向南都记者回应,当事人是科协借用其他单位的司机,与邻居因地界纠纷引发冲突,当时开的并非公车,事后该司机已被科协退回原单位。(1月22日 南方都市报)
一则《榆林科协干部出重拳,威逼邻居给副书记父亲下跪》的帖子在天涯等处热传。自称受害者儿子的“求助者张艳宝”发帖讲述,因邻里纠纷,2014年8月16日下午,榆林市科协干部张家强殴打邻居张刘虎,并让后者给其父张虎则下跪。张刘虎不从,被张家强打得头破血流。
对此,榆林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网贴消息夸大其词、有所不实。其提供的情况说明称,2014年12月15日,张家强向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写了一份“开公车说明”,称其为榆林市科协司机,打架一事属实。2014年8月16日,因张艳宝家抢占他老家地界引发冲突,事后由榆阳区公安分局孟家湾派出所立案。
榆林市科协在处理说明中称,张家强系市反邪教协会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于2012年借用到市科协任司机。市科协已责成张家强配合调查,并于2014年9月将其退回原单位。经查,张所开公车事发当天停放于一装潢店,有该店证明材料为证。榆林市科协还称,“已要求用人单位据警方意见,依规进一步处理。”
在此事中,笔者认为,无论是借用干部还是本单位在编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其行为都代表是这个单位的形象,不能因为做了好事就认定其为本单位员工,而做了有损形象之事便认定其为借用职工,这样的做法很明显是有妄想撇清是非之嫌。
这样的事件就像临时工事件一样,一样出现任何有损形象的错误荒唐行为,其做事这人绝对是临时工这种替罪羔羊。
笔者认为,在这起嚣张跋扈事件当中,不仅当事人应负主要责任,该单位更应该负次要责任,更不能以借用的理由撇清一切关系。(文/张雨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