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流动党员”管理不妨多些“举措”
原创
2015-01-22 17: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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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大量在外经商和务工的流动党员将集中返乡过节,泸州市纳溪区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结合贯彻落实上级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走基层”活动的开展,积极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切实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来源: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2015-1-20)
国家部委文件。是中共中央办公厅为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在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于2006年6月21日制定发布。《意见》共四条,包括流动党员管理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党组织的主要责任和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方法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是开展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做好“流动党员”管理不妨多些“举措”。泸州市纳溪区结合流动党员职业特点、行业分布、学历层次等实际,采取报告会、专题讲座、座谈讨论、现身说法等方式开展学习教育,引导流动党员把握新形势、学习新精神、适应新常态,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时刻铭记党员身份,带头遵章守纪,履行好党员义务,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切实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需要做好《流动党员活动证》的登记、填写和发放工作,并及时对流动党员持证和用证情况进行排查,对未领证或证件遗失的流动党员,采取驻村干部、村(社区)干部一对一联系,通过送证上门、邮政挂号寄送等方式,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到流动党员手中,确保发放全覆盖。督促流动党员主动在流入地亮证持证用证,积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
做好“流动党员”管理不妨多些“举措”。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各类人员在产业之间转移和地区之间流动日益频繁,其中有不少是共产党员。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是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