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贪腐自杀是自食恶果
中国法制网
2015-01-22 09: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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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0日,南通市纪委通报2013年以来查处的南通城建系统6名腐败分子。其中,南通市房产局原局长陈西在列。当年12月28日,陈西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其妻主动退还赃款700余万。2014年1月6日,网络曝光陈西在家中自杀身亡,事发时正处于取保候审期间。(1月21日 新浪网)
法院审理认为,陈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共计711.25万元,属受贿违法所得。因陈西在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期间在自家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对陈西受贿违法所得,应依法予以追缴,遂作出一审刑事裁定,没收陈西受贿违法所得711.25万元,上缴国库。据悉,该案是江苏首例犯罪嫌疑人死亡违法所得没收案。
这腐败古往今来都是害人害己。官员们因人生观、价值观、信仰的缺失,沦为权利、金钱、美色的奴隶,最终走上一条不归路。人一旦有了攀比心理,一旦有了贪欲,就容易一发不可收拾。
官员们一旦沾上腐败,就会想方设法躲避各种监督查处,然而“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好猎手”,“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的”,做错事终究会受到处罚,多行不义必自毙,此次事件在为妄想在贪污上动心眼的人敲响警钟,作为干部,必须清正廉洁,面对诱惑要坚决地说“不”,保持清醒的头脑,真正为群众办好事、谋福利。
纵观所有的贪官,无不与私欲共舞。也正是这毫不克制的贪欲,最终使他们欲壑难填,从而退变、腐化成为阶下囚。该事件主人公张某采用自杀的方式来躲避腐败应受的惩处,已足以证明腐败最终下场是害人害己,所以为官者要克制私欲、拒私心杂念于千里之外,“珍爱生命,远离腐败”。 (文/张雨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