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白色:走好人才发展两条“大路”
中国法制网
2015-01-21 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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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会议同时还要求,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存在的不足,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中国青年报 2015年1月21日)
在很多人眼中,当公务员就是“做官”,即当上领导干部才会有前途,但当官往往竞争激烈。一些人认为自己升官无望,工作积极性因此大减。
《意见》得以实施,对一般干部来说是“福利”—— 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更有人指出,这种举措有利于淡化官本位思想。那么,职级晋升与“做官”关系如何?职级晋升是否会破坏工作中的良性竞争?
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从个人发展方面来说,开辟更多的渠道有利于个体实现多向选择,从中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来说,人人各有所长——有技能精湛的业务骨干,也有组织能力出众的领导型人才。职级晋升与职务的相辅相成,是给人才一个最佳的位置,能够利用好现有资源,实现机构良好运转。
那么,如何实现两条“大路”的有效配合?作为“新鲜热乎”的制度,《意见》的贯彻落实必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系列配套制度还有待制定。同时,作为基层部门也应做好相应的准备,特别是与以往选人用人制度的衔接。此外,新政策实施的过程中必定会遇到困难,我们应做好应对的思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