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嫁女大摆宴,顶风违纪不可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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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村民举报,称三亚市南丁村一名村干部嫁女儿大摆宴席。记者到场暗访,发现虽是在村里自办酒席,但婚宴酒桌数目在50桌以上。记者从三亚市纪委得知,各级党员干部,包括村干部在内,对于婚宴、乔迁、生日等酒宴的要求都是一样,必须在6桌以内,村干部农村自家办酒也必须遵守此项规定。(1月19日 中国新闻网)
18日上午,三亚市吉阳区南丁村的一名村民向记者反映,南丁村委会宣传委员吉某某的女儿当天结 婚,在村里摆了不下50桌宴席,村里不少村民都被通知前去参加喜宴。在南丁村委会,记者在工作人员的介绍下确认了吉某某的职位。在“南丁村2013年第七届村‘两委’班子机构”公开表上,吉某某的职务是宣传委员兼报账员,分管工作为“负责宣传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宣传计划,组织理论学习,开展宣传活动……”。
针对党员干部办酒席的具体规定,中央各项规定出台后,严禁各级党员干部铺张、浪费、大肆操办酒席。对于各级党员干部举办酒席的规模,统一定为6桌以内。“一样的标准,目前对于各级党员干部,包括喜酒、乔迁、生日等酒席,统一定为6桌以内,申报过后也是如此。无论省、市一级干部或是农村干部,无论任何级别,党员干部都不能超过这个标准。”农村干部也不能超过6桌以内的标准,包括依据当地习俗举行的流水席等,身为党员干部,在农村自家办酒,也必须在6桌以内。
吉某某身为党员,又负责村委会的宣传工作,不可能不知道中央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的相关规定。“身在其职,却不能以身作则,这怎么能服众呢?”吉某某的行为是典型的顶风违纪,必须要彻查,并给与相应的处分,不仅要给涉事的村干部一个教训,更在于警示跟吉某某一样的广大党员干部,中央规定不是摆设,任何无视党纪国法的行为都是会受到惩处的。(李碧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