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考核”不能搞“一锤子买卖”
原创
2015-01-19 14: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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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岁末,各级各类检查、考核接踵而至。被考核单位往往因其名目繁杂而心生怨气,而主检部门则常常责怪被检单位弄虚作假、敷衍了事。本来很正常的检查、考核,为什么双方闹出了别扭?笔者认为,双方都应从工作“常态化”上认真反思。(来源:人民网)
年终“考核”不能搞“一锤子买卖”。制定并严格执行日常考核与绩效评估制度,要比每到年末听汇报得到的结果更客观。日常工作中,一些单位将职责内的工作分成“务实”和“务虚”两类,对于所谓的“务实”工作能够认真对待,而对于那些所谓“务虚”工作,例如思想教育、学习等工作却不够重视,导致年终扎堆“回补”。
对所辖单位的管理,如果仅满足于“年初年终点个卯,年中只把电话摇”,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就不了解。管理常态化就是管理者要经常深入一线了解情况,“无需扬鞭自奋蹄”,将每次获得的“一手材料”详录在案,为年终检查、考核提供最具说服力的依据,这样的管理才更见底气。
年终“考核”不能搞“一锤子买卖”。容易让人钻空子的检查、考核,非但不能促进工作,反而成了工作的一种拖累。检查、考核要在“常态化”上设标,在其标准制订上要更加注重过程与程序,在其形式上可采用暗访式的“推门”检查,察其“庐山真面目”;在检查、考核执纪上要实行跟踪问责机制,对违规违法者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