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必须坚决杜绝“为官不为”现象

原创   2015-01-19 11: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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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密集出台了多项规定、禁令,全面整肃党风,受到举世瞩目。时至今日,正党风、治官风、树清风的工作仍“在路上”。然而,就在我们反对形式主义的同时,新的形式主义又产生;我们在编织严密的“护廉网”过程中,仍有不少人冒天下之大不韪,用身家名誉去“冲关、破网”;我们在严肃整治“为官乱为”的同时,却又产生了“为官不为”的官僚作风。(来源:人民网)
为官不为,体现为是非面前不表态,矛盾面前不敢上,风险面前不敢闯,失误面前不担责,歪风面前不敢斗,究其实质仍是腐败不正之风,表明个别干部在行使权力时仍奉行着“不给好处不作为”的原则。
“党员干部”必须坚决杜绝“为官不为”现象。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肯定表彰锐意进取的干部,教育帮助“为官不为”的干部,支持和鼓励干部一心为公、兢兢业业、敢于担当。如果失职渎职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失的,必须严肃处理。
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我在基层调研时注意到,有些地方确实出现了‘为官不为’的现象,一些政府官员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甚至‘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态度,敷衍了事。”
“党员干部”必须坚决杜绝“为官不为”现象。要用反腐倡廉延伸的思路,狠抓“为官不为”的问题,惩治“庸懒混”,激励“能勤卓”,将“为官不为”者淘汰出局,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有为有位,让“清廉为官、事业有为”在全省党员干部中蔚然成风。
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宗旨意识和从政道德教育,使党员干部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是公职,职责是公务,待遇是公定,牢固树立“当官须为民、为官须有为”、“当官与发财应当两道”、“干部的价值就在于担当”、“不干事也是腐败”的理念,以干事创业为荣,以为官避事为耻,引导干部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干其事,建其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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