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东:旅客不可任性素质“提素”刻不容缓

中国法制网   2015-01-16 17: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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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两年来,“医闹”、“机闹”的新闻不绝于耳,如今又有一群奇葩“车闹”不甘寂寞的“华丽登场”。有媒体报道,近日在武昌开往哈尔滨的K974次列车上,某男子饮酒后在车厢厕所门口便溺,不仅不听劝阻,还伙同其他10余名越站乘车的同伴对列车员、列车长和乘警粗言谩骂、出手伤人。

    人们惊诧于这些“车闹”简直是拿底线当跳绳,节操碎了一地。随地便溺是连懵懂小儿都不齿的羞耻之举,持短途票坐长途车的越站乘车行为则违反了《铁路法》,至于殴打乘警、暴力抗法更是触犯刑律,难免招来牢狱之灾。人们不禁要问,这帮“车闹”为什么敢在火车上这么理直气壮的任性胡来?

    首先是少数旅客素质堪忧。随着中国铁路事业的飞速发展,大家在长途旅游和跨省办事时,都会首先考虑乘坐安全、舒适、便捷的火车出行。让人遗憾的是,部分旅客没有意识到出门在外,不仅要注意安全出行,还要注意文明出行,遵守公共道德不仅展示着自身素质和修养,也体现出社会文明的前进步伐。目前的情况是,高铁、动车的环境还比较令人满意,但普通列车里却仍是陋习频现。在车厢里大声喧闹者有之,吆五喝六的喝酒打牌者有之,肆无忌惮的喷云吐雾者有之,随心所欲的乱丢垃圾者更是比比皆是,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其次是部分旅客法律意识淡漠。要知道在火车上,除了当事人之外,还有众多旅客,在高速行驶的狭小车厢里聚众斗殴,不仅与法不容,还有可能伤及无辜。《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五十五条已经明确规定:“在列车内,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危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铁路职工有权制止,铁路公安人员可以予以拘留。”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有着明确的边界,当个人行为越过道德边界,侵犯他人安全时,受到法律的惩罚也就在所难免。

    还有一个关键因素是违法成本太低。美国法学家伯尔曼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频繁出现公共交通工具上闹事的新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处罚力度不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较为普遍。纵观近年的此类事件,如果新闻当事人不是吸引眼球的达官显贵或娱乐明星,最终往往没了下文,成了“烂尾新闻”。不论是航空公司还是铁路方面,往往都是“以和为贵”,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当事人仅仅是批评教育或是象征性的罚款了事,没能起到应有的震慑和惩戒作用。

    中国铁路的现代化,离不开广大旅客文明素质的现代化。提升全民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培育良好的文明习惯,要靠社会各方面的教育和引导,更要靠每一个人的自我约束和规范。经过数次提速,中国铁路各方面的硬件水平早已今非昔比,咱们旅客的文明素质又岂能长期原地踏步?此次“车闹”事件再次提醒我们,提升素质刻不容缓,不要总是等到法律出面,才想起“提素”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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