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工资改革真正成为基层工作的“助推剂”
中国法制网
2015-01-16 13:24:02
- 更换背景颜色:
-
-
-
-
-
-
-
人民网南昌1月15日电 (魏本貌 肖成)为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乡镇公务员职级待遇,进一步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江西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和有关规定,正式出台《江西省乡镇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在全省乡镇机关设置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这两种非领导职务,探索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人民网 1月15日)
在全省乡镇机关设置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这两种非领导职务,探索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这是江西省在公务员工资改革方面率先作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让广大基层公务员看到了希望,有利于增强广大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值得学习和借鉴。
但是,江西明确规定,各地核定的乡镇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职数,仅限于解决长期在乡镇机关工作,必须在乡镇机关工作5年以上;一贯表现优秀且年龄相对偏大公务员的职务待遇;如果把握不好就会弄成论资排辈,致使一些干部存在等要思想,工作积极性还是难以激发,且对于一些工作积极、成绩显著的年轻公务员不够公平。
孔子曾言:“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笔者希望,各地在探索出台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时,能多调研、多征求基层公务员的意见,制定出更科学更完善又真正惠及基层公务员的工资改革方案,让广大基层公务员享受改革的利益。(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