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要引“色”为戒

中国法制网   2015-01-15 13: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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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快讯(见习记者鲁千国)近日有网帖称,沧州市检察院一副处级干部齐某与一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并写有保证书。今日(1月14日),举报人李某称,她与齐某保持数月情人关系,齐某虽然于2013年就已被处理,但仍与女人外出开房。齐某表示,他已向当地法院起诉,控告李某诽谤。(搜狐新闻  1月14日)

    暂且不管齐某是不是被李某诽谤,但是保证书足以说明两人确实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干部养情妇不仅反映出干部本人道德素质低下,生活作风不检点,更影响了整个干部队伍的声誉和形象,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官员贪色,表面看是生活作风和道德品质问题,但是从落马官员的案例中可以看到“色”与“贪”存在紧密地联系,从近两年网络上情妇、小三等举报的官员来看,从生活作风问题背后查处了不少贪腐案例,因此对于官员通奸、包小三、养情妇、嫖娼等事件不可小觑。

    “食色,性也”,但是如果在婚姻之外贪“色”就违背了社会道德,会受到舆论的谴责,作为干部官员,笔者希望他们能真正以身作则,为大众树立良好形象,也希望相关部门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制定和完善干部管理制度,规范干部的言行举止。(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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