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落马再现“要职腐败”监管之殇

中国法制网   2015-01-14 1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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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落马再现“要职腐败”监管之殇

 

14日早,平顶山纪委向记者证实,宝丰县县委书记刘书峰被纪委带走调查。(1月14日,中国新闻网)

不得不说,自中央加大反腐力度以来,一批又一批的贪腐官员落马,这不,又一名官员落马,宝丰县县委书记刘书峰被纪委带走调查。

据调查这些年,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腐败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主要领导干部,有的还是高级干部。据统计,在所有受纪律处分的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干部中,一把手的比例占总数1/3以上;在厅局级以上干部中“一把手”的比例更高。这说明,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

据了解,宝丰县委一不愿透露姓名官员告诉记者,刘书峰是12日晚间被市纪委工作人员带走的,当时刘书记在县委大院他自己的办公室。刘书峰被带走后,办公室随即被贴上了平顶山市纪委的封条。

作为宝丰县的县委书记,也作为宝丰县的最高领导人,刘书峰拥有实际上的人事权、经营管理权、财务管理权和职务、薪资调动权。可以说,他权力的存在,是政治生活中的一个客观事实。

笔者认为,刘书峰的落马说明了作为要职领导,其源于其对人财物制度、末位发言制度等方面的分管。同时,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的一种直接方式,具有其他监督手段无可替代的作用。要创造条件、拓宽渠道方便群众监督,坚决消除各种人为障碍,严肃惩处打击报复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因此,只有真正将权力公开透明,让他们没有机会腐败,才能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牢笼,才能真正将权利在阳光下进行。(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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