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反腐,清风正气的党风能实现吗?
- 更换背景颜色:
-
-
-
-
-
-
-
人民日报微信公众账号今日关注“反腐过头了?!继续反腐当破除三个谬论”。( 人民网1月11日)
多年以来,腐败给党蒙上了阴云,给社会造成了危害,给人民群众带来了伤害,甚至忧乱了国家正常的管理秩序,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自从十八届三中全会颁发了“铁八条”禁令以后,经过人民群众的检举揭发,中纪委对党内的腐败分子进行了一一惩治,“徐老虎”、“周老虎”等大小老虎相继落网,人民群众对此十分兴奋;反腐败,民众看到了希望,看到了党严惩“四风”和“庸懒散浮拖”等恶习受到的良好效果;看到了党坚持“反腐倡廉、勤政廉洁”的真诚使社会风气有了根本性的好转,严惩腐败让社会得到了稳定,让党脸上有了光彩,因此,反腐不仅没有“过头”,正适合深化改革的需要,也适合依法治国的需要,还为转变社会风气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浏览众多的落马贪官,从他们的贪婪程度和手段来看,藐视党纪国法,凭借手中小小的权利,见“小礼”就“笑纳”,见“巨贿”就“贪婪”,见“美色”就“拥有”,见“利益”就“搭讪”,种种恶习搅得社会一团糟糕,人民群众难以安宁,若在不反腐败,不远的将来,国家就要学前苏联那样呗解体,因此,反腐败是非常有必要的,党惩治腐败是为深化改革清除障碍,腐败分子利用手中的权力,不务正业,以权谋私,贪赃枉法,有的甚至还拉帮结派,让党的政策没法得以贯彻落实,人民群众的利益难以实现,只有坚持反腐败,深化改革的重任才能顺利进行,所谓“反腐过头”; “反腐自黑”; “无官不贪”这都是无稽之谈,人民群众难以揣摩这些荒谬的说法真正用意是什么?
“黄金本无种,出自勤俭家”,若长期腐败会导致国库空虚,人民贫穷,腐败分子不顾道义而违背了党的意愿,更违背了人民的愿望,这样的人不惩治公理何在?这样的腐败不制裁道义何在?这样的官员不清除人民怎能安身、甚至安心呢?(文/中国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