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百桌婚宴的村支书胆从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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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百桌婚宴的村支书胆从何来?
4名乡村干部因大操大办儿子婚宴或孙女满月宴,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前日,北京市纪委再通报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这也是进入新年以来,市纪委通报的首批案例。(1月11日,新京报网)
不得不说,我国素有“礼仪之邦”的美誉,婚丧喜事要“随份子”,过年过节要礼尚往来,早已成为国人人情世故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这些世俗传统同样有弊端,容易滋生腐败,为机关党政干部的堕落埋下伏笔。显然,众多因为违规摆宴席的领导干部不仅仅是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更是暴露其本质绝不单纯。
昨日,北京市纪委再通报4例典型案例,被通报者均为乡镇、村基层干部,均为大操大办问题,其中有的系为儿子操办婚宴,有的是为孙女操办满月宴。其中,延庆县永宁镇北关村党支部书记苏金全为其儿子举办婚礼设宴101桌,总共收受了560800元礼金。目前,这些乡村干部均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当前,正值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三令五申严禁干部借婚嫁大操大办、敛财的情况下,为何依然有人敢于顶风违纪?究其原因,与极少数干部自身素质低下不无关联。
的确,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礼尚往来”的确已经成为诸多行业的“潜规则”。其实,有观点认为,结婚、做寿、生子是人生大事,这都不准办酒,是否存在利用公权干涉私权之嫌疑?试问,一个无权无势的工人或农民,会有很多人去参加他的婚宴或者寿宴么?那么他也就没有机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虽然也拥有私权,但与普通群众在身份上有区别,在有些情况下,一些私权必须让渡。
中央早就三令五申,一再强调要厉行节约,严禁以各种名义大办婚丧嫁娶;要集中解决当前广大党员干部当中存在、老百姓反映比较突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显然,作为一名村支书,他们不可能不知道这些规定。
因此,笔者想说,党员干部应该始终抓住党和人民群众关系这个根本问题,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敦促党员干部及时的纠正自己的思想“歪风”加强自我监督,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才好。(刘洛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