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四风”不能是“一时所为”

原创   2015-01-09 16: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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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南某省份,当地一些单位领导不仅用公款送钱,甚至还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给县委书记和县长送钱的具体数额,然后按当地潜规则,一般由两名领导干部去送,其中一人进县委书记的办公室,另一人则站立于门外,进去的领导干部出门时再用手拍一拍空口袋,以示“利是”已送出。(来源:人民网)
中纪委发出严刹节日送礼风以来,今年的风气总体好转。但是虽有严厉政策,一些公款吃喝、送礼的规模变小,变得隐蔽,但还是存在。为何从中央到地方,三令五申之下,仍有人冒着各种风险,违法违规,铤而走险?
反对“四风”不能是“一时所为”。近日,有媒体报道,广东纪检部门查处了72名干部涉案的乐昌市“红包”腐败窝案,其中11名常委有9人贪。这与“单位开会送钱”的腐败风气已经不相上下了。
公款送礼,按常规思维,是下级单位到上级部门“意思”一下。然而事实没那么简单,不少人拿着公家的钱拉私人关系,为自己跑官要官增加砝码。 “主管单位的领导心知肚明,他们不但知道这钱是公家的,更知道送礼的发票不会注明是给谁送的礼,还明白这些送上门的好处是为了什么,只是彼此心照不宣。”一位曾经为竞选副处级岗位、公款请客送礼的干部如是说。
反对“四风”不能是“一时所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并不能是一时所为,必须抓住每一个节日节点、每一个阶段,长期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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