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夏:“红包”这把“利器”该如何理解?
中国法制网
2015-01-08 10: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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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纪检部门查处了72名干部涉案的乐昌市“红包”腐败窝案。原11名市委常委中,包括市委书记李维员在内的9名市委常委涉案,“红包”礼金达450多万元。此案成为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1月6日 人民网)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已久,全国各地也是家喻户晓,但是乐昌市的一些干部视“八项规定”不存在,依旧踩踏制度红线,“红包”之风依旧是当地一度习以为常的“明规则”。“一把手”带头收送“红包”,俗称活动活动,以方便办事,这样的行为引爆地方“塌方式腐败”。但是,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清楚的知道,“红包”这把“利器”的真实身份。
“红包”一词来源已久,而且意义颇多。一是给晚辈一种关爱,压岁钱、生日祝愿都含有平安吉祥的寓意;二是婚嫁喜庆有喜当贺的礼仪,以及亲友初会、相聚互馈祝愿的表示。如今,感觉“红包”越用越顺手,成了一些官员的买官“利器”,而且还是公款花费,把握主要领导婚丧嫁娶以及生病住院的特殊节点,通过“红包”套关系,为自己的仕途铺路。而且在一些地方,将职位公开出来,让别人来通过“红包”竞选,实在是让人“叹为观止”。
俗话说,“任何事都具有两面性”。“红包”是在帮你升官发财的同时,也会将你一步步的引向深渊。这把“利器”最终会割伤自己,让自己后悔莫及。人总是要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的做事,得到的职位晋升才能做得踏实,付出辛勤的汗水,获得的工资、金钱才能花的安心,走歪门邪道,终究只会害人害己。
笔者认为,广大党员干部也应该从“红包”的案例中吸取教训,严格要求自己,不收送红包,主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贡献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