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让政府公信力败给了“打白条”

中国法制网   2015-01-07 16: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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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让政府公信力败给了“打白条”

从1999年至今的16年里,三原县安乐镇的孙女士已记不清自己到镇政府去了多少次?她去的目的只有一个:要回镇上在她商店购买办公用品、礼品等赊欠的11118.5元……16年间,镇领导换了四五届,欠账却仅还了1000元。(1月7日,新浪新闻)

基层政府在餐馆、小卖铺长期赊账其实在大部分地方是存在的,结账采取的是一年或者半年一结的方式,但长期赊账以各种理由不付款的也有不少。因长期赊账而打下“天价香烟”“天价面”等新闻也不少,我们在强烈谴责政府工作人员不讲信用,欠账不还的同时,是不是应该想想规章制度的约束力为什么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工作人员购买办公用品是属于正常开销,可烟酒、礼品等为什么也算在政府的账目里面?即便是在“八项规定”出台之前,用公款进行烟酒、礼品等消费也是不合理的。再者,1996年到现在,长达16年的时间,该镇政府换了四五届领导,孙女士死磨硬缠却只要来了1000元。“有钱了再说”,几乎每届领导班子都会用这样没有确切答案的回答来搪塞孙女士。或许这些账务不是某一届领导班子欠下的,但这怎么能成为任何一届领导拒绝如数还清的理由?一届领导卸任,必有交接班,为何留下了债务没人管,让其成了烂帐?

 

笔者认为,这与部分基层干部自认为山高皇帝远,自己大小也算干部的“官本位”思想脱不了干系。既然小商品老板同意政府工作人员赊账,也是因为其是政府的人,信任政府,信任国家工作人员。1万块钱,对于政府来说并不算巨款,可对做小生意的人来说意义却不一样。一般来说,群众有困难是找政府解决,可现在政府却变成了让群众有困难的一方。这种欠账不还的行为无疑是给政府形象抹了黑,严重影响了国家工作人员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降低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诚实守信,是起码的道德准则,不论是个人还是政府都应该做到这一点,即使一时没有预算外的钱来支付,也不应该给一个模棱两可的答复。做一名遵纪守法,诚实讲信用的人,才能让人民相信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诚信的政府,才能让百姓信服。(作者:杨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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