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随意打人的胆从何来?

中国法制网   2015-01-07 15: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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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4日新京报新媒体报道,9月17日晚,庆阳市民警张国庆和王大卫强行强迫23岁女子杨丽花陪酒,被拒后打断女子手指。今日(2015年1月6日)下午,庆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称,王大卫已被取保候审,将面临刑事诉讼,但双方冲突原因并不如此前杨丽花所说。(1月6日,中国新闻网)

“两名警察调戏女子遭拒 将其手指打断”,显然,这样的标题确实能够迅速吸引民众的眼球,媒体也迅速将刁洪彬推向了舆论的焦点,话题的“火苗”也迅速燃起,身为公职人员的他为何这般“狂野”,他的底气从何而来?

 相信,这则新闻不仅让广大网友震惊,笔者看了新闻报道后也甚是后怕。公安民警是正义的化身,是人民的卫士,他们具有英勇无畏的精神,他们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为何会出现警察因调戏不成殴打他人致手指断裂这一幕?笔者甚感心寒,难道这种场面不是对现代和谐社会的侮辱么?

然而,今日,庆阳市警方称,经过专案组调查,冲突原因是杨丽花的朋友郭利平先侮辱、拉扯并用头撞了民警,民警王大卫用啤酒瓶打郭利平头部,杨丽花在保护郭时受伤。

只是,不管什么样的原因,公安民警是正义的化身,是人民的卫士,人民的公仆,更应做到为人民服务。可是现在却出现警察因调戏不成殴打他人致手指断裂的事件,实在令人心痛,如此行为实在有违宗旨与原则。笔者认为,如此行为,是与当前的群众路线教育背道而驰,相关部门理应严肃查处,并重重惩处。

笔者认为,这两名警察的行为,不仅是对自身行为的放纵,还是权力欠缺监督制约的因素在作怪,要想有效遏制此行为的发生,不仅需要提高广大公职人员的个人素质,还需建立健全强有力地监督体制机制,真正将权利运行于阳光下。(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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