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携1.8亿元潜逃,该如何反思?

中国法制网   2015-01-07 13: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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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1月4日上午,12名投资人聚集在山西省朔州市发改委办公大楼楼顶,引发大家的关注。据了解,这12名人员参与了山西和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集资,之所以选择聚集发改委楼顶主要是因为发改委下属的散装水泥办(朔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马爱斌“携款1.8亿”逃匿。马爱斌除了这个官方身份外,另一个身份就是和利公司的大老板。朔州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卫国华在回应马爱斌身份问题时,说出了这番“市散装水泥办的临时负责人”的话。(1月7日   新华网)

    又是临时工,而且是领导岗位的临时工。说到政府里面的临时工,更多的被人们贴上“替罪羊”的标签,这不是空穴来风、无中生有之事,这和近年来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情有关。我们知道政府部门中的“临时工”被人们熟知而且数量最多的就是城管和公安队伍,媒体上时不时报道出有关其野蛮执法、粗暴对待媒体等的新闻。一时间,人们对政府单位聘请的“临时工”的印象直线降到最低点,尤其是对城管,成为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对象。原因相信大家也清楚,一有负面新闻,不论是不是临时工,政府的公开信息永远指向了“临时工”这个“替罪羊”。

    但是有时让临时工这个惯用的“替罪羊”当“挡箭牌”的话,却未免又漏洞重重。就比如该事件,换个角度,如果真像卫主任所言,马爱斌真的是一般职员,那这位职员如何能轻松携款1.8亿逃匿?如果没有水泥办主任这金字招牌,谁会心甘情愿把钱送给他?这“临时”二字,恰恰暴露出监管者的思想已经麻痹,而思想麻痹往往比监管漏洞本身更可怕。

    我们不否认,临时工确实存在稂莠不齐的现象,部分临时工素质偏度、服务意识薄弱、工作态度粗暴等也备受人们诟病。而要说到一个临时工有管理1.8亿元集资的权力,这个笔者是不太相信的,但是如今官方“已证明”其身份,那为了杜绝此类恶性事件的再次出现,加大对临时工的教育、培训、监管力度确实必须的。

    因此,笔者认为,只有不断提高政府临时工的用人门槛,严把选人关,突出临时工的选聘质量,坚持一要控制总量,二要优化队伍结构,三要加紧对临时工进行必要和深度化的专业职业培训,四要严防临时工被利用为一些别有用心之人的挡箭牌,沦为“黑锅专业户”。只有做好以上几点,临时工制度才能既发挥好它的积极作用,又能杜绝其负面影响,为我国社会各方面事业的建设发展增添力量。只有选好用好临时工,才能让其真正代表好政府形象。(天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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