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为何能携1.8亿元潜逃?

中国法制网   2015-01-07 13: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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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1月4日上午,12名投资人聚集在山西省朔州市发改委办公大楼楼顶,引发大家的关注。据了解,这12名人员参与了山西和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集资,之所以选择聚集发改委楼顶主要是因为发改委下属的散装水泥办(朔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马爱斌“携款1.8亿”逃匿。马爱斌除了这个官方身份外,另一个身份就是和利公司的大老板。朔州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卫国华在回应马爱斌身份问题时,说出了这番“市散装水泥办的临时负责人”的话。(1月7日   新华网)

    说到政府里面的临时工,更多的被人们贴上“替罪羊”的标签,这不是空穴来风、无中生有之事,这和近年来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情有关。我们知道政府部门中的“临时工”被人们熟知而且数量最多的就是城管和公安队伍,媒体上是不是报道出有关其野蛮执法、粗暴对待媒体等的新闻。一时间,人们对政府单位聘请的“临时工”的印象直线降到最低点,尤其是对城管,成为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对象。原因相信大家也清楚,一有负面新闻,不论是不是临时工,政府的公开信息永远指向了“临时工”这个“替罪羊”。

    不得不承认,临时工当中确实有部分人员素质不高且工作态度不好的现象,但是身为与政府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雇佣人员,曝出临时工工作上的丑事,政府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尤其是涉及到财务等重大问题上。近日,山西省朔州市发改委下属的散装水泥办(朔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马爱斌“携款1.8亿”逃匿的新闻一经曝光,朔州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卫国华在回应马爱斌身份问题时,说出了这番“市散装水泥办的临时负责人”的话。

    笔者不太明白,如果说马爱斌是临时负责人的话,当地发改委能为自己减轻多少罪责,但是涉及到1.8亿元的巨额集资,却不是你一句“马爱斌是临时负责人”能够打发的。我们暂且当成马爱斌就是一个临时的负责人,那么是谁给了他这个临时负责人管1.8亿元的权力,谁是他的顶头上司,在管理财务上面,他这个顶头上司是否存在玩忽职守的情况,这个问题必须彻查。

    笔者认为,事到如今,追求马爱斌的身份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重要的是有关部门一定要想方设法,形成合力追回被携带的1.8亿元集资,给其他投资人一个交代。同时还要对发改委等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严厉问责,彻底反思出现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完善单位制度法规,加大对单位人员的教育力度,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李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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