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加大力度管理临时工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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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1月4日上午,12名投资人聚集在山西省朔州市发改委办公大楼楼顶,引发大家的关注。据了解,这12名人员参与了山西和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集资,之所以选择聚集发改委楼顶主要是因为发改委下属的散装水泥办(朔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马爱斌“携款1.8亿”逃匿。马爱斌除了这个官方身份外,另一个身份就是和利公司的大老板。朔州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卫国华在回应马爱斌身份问题时,说出了这番“市散装水泥办的临时负责人”的话。(1月7日 新华网)
在我国的人事体制中,承担国家行政事务的叫“公务员”,承担社会公共服务事务的叫做“事业人员”,既承担国家行政事务又承担社会公共服务的叫做“参公人员”,这三类人被俗称“体制内人员”,但由于国家对编制的严格控制和社会基层管理工作的繁重,而衍生出了为政府工作的体制外人员,他们和企业员工一样属于合同制工人,俗称“临时工”,这部分人员也承担起了相当一部分基层的执法和管理工作。
政府部门中的“临时工”被人们熟知且数量最多的就是城管和公安队伍,媒体上经常曝出有关临时工的负面新闻,野蛮执法是“临时工”干的,粗暴回应媒体是“临时工”回的,“出了事”的人员还是“临时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体制内人员的比较紧俏,招聘更多临时工来分担政府的部分服务工作是大势所趋,而与之形成对应的是临时工素质普遍偏低、工作方式方法粗暴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政府加大对临时工的管理力度势在必行。
如何对临时工进行管理,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管理。一是提高准入门槛,对“临时工”的招募要从各个方面进行考察,可以采取街道、社区、村镇推荐优秀的方式,由招募单位统一面试筛选出素质高、品德好、业务精的人。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应该完善“临时工”的培训制度,定期的组织培训,多增加爱岗敬业的培训,多组织警示教育。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对于“临时工”违反党纪国法的,不仅追求其本人的责任,也应该同时追求当事部门的领导责任,促使其加大对“临时工”的管理。(天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