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官巨腐”危害大,狠打才是硬道理

中国法制网   2015-01-06 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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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17人的广州国土房管局原局长李俊夫案有新进展:市土地开发中心土地整理部原副部长、现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征收处副处长黄华辉(副处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涉案金额高达8900多万元。(1月6日   新华网)

    2014年11月,河北省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原副调研员、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办案人员在其家中搜出现金1 .2亿元、黄金37公斤、房产手续68套。而这次黄华辉案涉案金额也近亿元,是广州市近年来政府职能部门公务员单个涉案金额极高的案件,而在他工作多年的土地开发中心,黄华辉只是一名科级干部,也是典型的“小官巨腐”。贪官又创出新名词,小官巨腐,很新鲜,很吓人。真想不到“小官”也能“巨腐”、“巨贪”,还超级严重。

    一个科级干部缘何有如此大的“魔力”,引得无数商人争相贿赂,奉上大笔钱财?有分析认为,小官的权力虽小,但往往是看得见的权力,容易产生直接的影响,所以与“老虎”的危害相比,“苍蝇”的社会危害性更为直接。“小官巨贪”这一“恶性肿瘤”,疏远干群关系、破坏党和政府形象、伤及党的“执政根基”,给当地群众造成更强烈的痛感,其危害实在不可小视。

    “小官巨腐”的巨大危害令人感叹,更拉响了加强干部监管的警钟。而要想根除“小官巨腐”,尚需“猛药去疴”和“多管齐下”。只有把权力晒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管,建立健全反腐长效机制,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做到警钟长鸣,才会让“腐败”成为党员干部不敢触的“雷区”,真正懂得“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天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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