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12万元被判11年,教育局长“赚大了”

中国法制网   2015-01-06 22: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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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6日从海口市中院获悉,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原局长谢式文在学校工程招投标、承建、工程款拨付、校服加工等方面,多次收受他人钱款共计112万元。海口市中院日前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1月6日   新华网)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是读书育人的地方,是一个纯洁神圣之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学校也褪去很多传统色彩,它以更开放、更活跃姿态迎接着祖国的花朵、未来的栋梁。然而,有人却盯上了这片净土,将其腐败的魔爪伸进学校建设的各个领域,大肆蚕食着这片文明。

    谢式文,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原局长,2011年起,谢式文在海口市大华中学科学馆主楼加固工程、海口市灵山镇大林小学教学楼重建工程、海口市桂林洋中心小学新建教学楼工程、海口市灵山中心小学的加固工程、海口市大致坡镇咸来中心幼儿园大楼工程以及海口市东营中学宿舍楼重建工程中,先后收受“好处费”35万元。此后,其又在海口市沿江中学教学楼加固工程和第二十八小学教学楼重建工程中,在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多次帮助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谢式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多次收受多人贿赂共计112万元,其行为破坏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已构成受贿罪。海口市中院日前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我们看到为官不为的官员已经太多了,他们有了权就只想着为自己谋利益,不惜损害百姓利益,不惜损害政府公信力。在他们身上我们看不到他们有一丝身为人民公仆的责任感、担当感,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党和政府的形象,这样的害群之马被清理出党员干部队伍是党和人民的大幸。

    对于谢式文被判11年,笔者认为是他自己“赚大了”,不是每个教育局长都能够像他一样有这么好的“待遇”。还希望广大党员干部以谢式文为鉴,不要纵容自己的欲望,时刻想想自己的责任,反思下自己的所作所为,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李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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