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出问题岂能拿“闹着玩儿”当借口?

中国法制网   2015-01-06 18: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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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风出问题岂能拿“闹着玩儿”当借口?

 

不久前,陕西某地检察院数名检察官来泗县办案,吃完晚饭回住宿酒店,其中一名喝了酒的检察官和前台女服务员王某发生争执。王某称自己被打脸,检察官却说“是闹着玩”。真相究竟如何,记者前往泗县展开调查。(1月6日,搜狐新闻)

“据我们调查,陕西来办案的检察官当天下午就和这家宾馆的服务员发生了冲突,是因为两块钱传真费,工作人员找他们要两块钱传真费,陕西的办案人员认为一直住在这,两块钱不应该要,就发生了争执。晚上喝酒回来后,可能因为当天宾馆找他们要两块钱的事情,接着又发生了冲突。”王处长说。检察官因为区区两块钱就与服务员发生冲突,于情于理都是说不通的,一般的人都不会因为2块钱较真,更不用说执行宪法和法律的检察官了。

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检察官的义务,不管是在执行公务期间还是工作之外,都应该遵守职业道德,最起码的是对人的尊重也不应该忘记。仗着自己是国家执法人员,便可以为所欲为了吗?这样的话,不仅损害的是人民检察官的形象,更是降低了检察院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公信力,这样的检察官怎么能够以公平公正的态度侦查案件?

在醉酒的状态下与服务员冲突,并在回应调查的时候,对自己所作所为拒不承认,辩称自己是“闹着玩儿的”,检察官不是应该一切以事实为依据吗?为什么面对自己的错误时便颠倒黑白了呢?国家执法人员竟然在侦查案件期间饮酒,“八项规定”对于他来说,难道形同虚设吗?这样的作风,还怎么能让人对其经手的案件信服?

笔者认为,检察官除了要业务精通之外,作风正派也是体现检察官素质的一方面。检察官肩负了党和人民赋予的庄重使命,寄托着人民对检察官的殷切希望。因此,必须坚决抵制社会上的各种不正之风,坚持秉公执法、清政廉洁、不徇私情,加强自身修养,树立良好的检察官形象,才能做一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合格的检察官。(作者:杨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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