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晓东:坚决支持铁路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
中国法制网
2015-01-04 08: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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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昨起施行。办法规定,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有效身份证件信息的,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销售车票。(1月2日 天津日报)
实名制购买车票,这样的工作举措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了,这是铁路部门为确保旅客购票安全所出台的有关政策,很大程度上保证了网络售票的正常秩序,而在这新年的第一天,针对铁路售票规则,又重新发布实施了《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这办法更加深层次地为旅客购票筑牢了安全保障措施。
据此,这办法很直接明了的将旅客身份证作为购买车票的有效依据,如果您无法出示身份证或证明您身份信息的证明等有效证件时,铁路部门有权拒绝向您出售车票,这样的工作举措是切实关注到了日常的售票实际中,杜绝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购买车票,从而缓解有真正需求却买不到车票旅客的购票压力。
不仅如此,《办法》中也明确铁路运输企业登记、收集、使用旅客身份信息,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加强旅客身份信息保密工作,完善相关保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保护因车票实名制管理所获得的旅客身份信息及乘车信息。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窃取、泄露旅客身份信息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笔者认为,实名制购票是一种符合法律的售票方式,每个人有出行的需求,拿着自己的身份证件去到售票窗口,或者通过网络、电话等正当方式购买车票,这是工作生活中十分普遍的现象,之所以对实名制工作加以“管理”,就是为了打击哪些通过违法手段盗取旅客信息,高价售票的不法分子,净化售票环境,从而为旅客提供安全优势的售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