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了民心的干部,何谈作为?

中国法制网   2014-12-29 19: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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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贵溪市白田乡兰田村,3名小学生在吃完午饭返校途中意外落水,造成1人死亡1人失踪。在救援现场,贵溪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军华为避免蹚水叫下属背其过河被免职。

        看到这则新闻,想象在救险危急时刻居然让下属背其过河的雷人举动,笔者既生气又费解,禁不住要问:这样做你到底失去了什么?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新时期“五好干部”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简洁20个字却涵含着多少群众的殷切期盼。在关键时候,做为领导干部放弃了党性修养,淡泊了理想信念,忘记了曾经许下“为民服务,为党的事业终身奋斗”的铮铮誓言,在危难时刻不敢担当,站不出来,经不住考验,没有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勇气和魄力,何谈竭尽全力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样的干部何为“好干部”?

        "天灾无法避免,但人祸不能在我们身上发生,不能因为我们工作不努力、不尽责而对群众造成伤害。”这不由让我想起了当前我们学习的楷模北川羌族自治县原副县长兰辉说过的话,正是这种对群众的如海深情,时刻将群众挂在心间,视责任重于山,用其短暂却壮丽的一生向我们塑造了新时期的好干部形象。恰恰与上述干部怕湿鞋被背过河形成鲜明对比,恰也是最鲜明的讽刺!

        都说培养一个干部,尤其是优秀干部非常不容易,应当爱护、保护干部,但对于这样“心中没有装着群众”的干部该免,绝不姑息,处以儆佰。此举失去的不仅仅是个官位,虽然顾及了所谓的自身形象,却丢了在群众心中的份量,损害的是干部形象,刺痛的是民众眼睛。在干部们在思想深处,脱下鞋子,放下身份,多接地气,多为民办实事又能如何呢?(文/王禹)

我始终坚信:永远留在人民心中的干部才是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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