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露:污染环境,不仅该整改更需追责严惩

中国法制网   2014-12-14 10: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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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创元铝业环境污染问题引起社会高度关注。记者从湖南省环保厅了解到,环保部门已发文要求企业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12月14日《新京报》)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一个环境优美、适宜生活的大自然是我国一直以来不懈努力追求的,环保问题也是我国领导高度重视和反复强调的问题之一,污染环境的行为不仅难逃法律制裁,也难阻人民群众口诛笔伐。

众所周知,环境一旦被污染,要想恢复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甚至有些环境污染一旦造成,便再难以恢复,因此,污染环境的行为一经发现,相关部门还需要高度重视,要像对待危重病人和时间赛跑一样,迅速行动起来,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大,挽救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然而,在湖南,桃园铝厂违规偷埋含氟废料,村民在2006年前后在山顶发现这个填埋场后,多次向有关部门和创元铝业反映水土污染问题,但都未得到回应。时隔8年,直到12月6日,新京报独家报道湖南桃源铝企违规处置工业废弃物造成周边环境污染,农作物减产,村民接连得病,引发舆论关注,才得到环保部门的重视,12月7日,湖南省环保厅等介入调查。

竟然又是被媒体曝光后,才得到相关部门“正眼相看”,迟到 8年的“拯救”行动正式开始,省环保厅做出限期铝厂整改的决定,问题发生了,采取措施补救是第一步,但笔者认为这事不能仅限于此,还应该有第二步、第三步。

一是,环保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监督、督促铝厂整改,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和时间完成整改。

二是,严惩污染环境的企业,严格按照法律,从重罚款,只有当违法成本高于“走正常程序”,才会“唤醒”这些唯利益是图的企业,同时也给其他企业起到正摄作用,让企业不敢违法。

三是,按照程序追究相关部门的失察、失职责任。环保部门对排污企业负有监督责任,岂能因“环保部门以前不知道,含氟废料必须按照严格环保要求处理”明显推卸责任的说法而“轻易饶过”。污染历时8年,不是环保部门一时失察而导致的,折射出环保部门责任心严重缺失,工作不作为。

只有人人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环保部门积极主动作为、企业合法按规排放,才不至于失去我们赖以生存的优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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