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萌萌:女子被误抓 警察树立新形象
中国法制网
2014-11-27 13:19:42
- 更换背景颜色:
-
-
-
-
-
-
-
人民日报新乡讯 看着妻子在纸上写下的“不想再回下河(新乡市地名)我家了,我跟着聂走”的字条,七尺汉子聂先生忍不住失声痛哭—11月25日中午,他的妻子石女士在自家门口被新乡警方以“抓毒”为名铐上汽车,虽然后来警方承认抓错人,但石女士因受到惊吓,至今仍躺在病床上,不能说话。事发当天下午,公安局的政委就去医院看望了石女士,向她的家人道歉,要求尽最大努力治病,争取积极补救,取得谅解。据介绍,警方三名“便衣”,两个是分局的干警,另一个是协警,他们在石女士家附近已经蹲守多日,要抓捕一个吸贩毒的重要嫌疑人。那个嫌疑人的特征与石女士非常相似。上车之后一核实,发现错了,就很快纠正,一个干警一也直跟到医院,也垫付了医疗费。
确实,石女士因受到惊吓,造成的精神上和身体上的损害是巨大的。但是,在整个事件当中令人欣慰的是:警方在面对此事时,不是像有的同行那样,将错就错,甚至随意动用行政强制措施遮蔽掉这样的事情,而是错了就马上改正,也不怕被人揭短晾丑,坚持理性地解决问题。
其实,这样的事情发生,无形当中对民警的思想会造成一定的压力,因为这实际上只是工作中的失误,并不是特权,见谁都给铐子戴上,这只是件很巧合的事情。公安机关抓错人,而且是嫌疑犯不是罪犯,这在哪个国家都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后边这些补救措施却不是谁都能做到的,中国有句古话说的好“知耻近乎勇”,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样的公安部门才是群众拥护的执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