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月辗转难如意 颠簸孕妇催人泪

中国法制网   2014-10-23 19: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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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月辗转难如意 颠簸孕妇催人泪

据新华网报道,为了一张单独两孩准生证,陕西省咸阳市一所高校的教师李青,从盛夏跑到了深秋,从备孕跑到了有孕在身,盖了十余个公章,辗转二十多次,甚至出示了父亲的《死亡证明》,但仍未如愿以偿。看到这样的报道后,大多数人不禁要问,区区一张书面证明,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行政确认行为,为何在如此大费周折的情况,居然还是一证难求。笔者认为,这种情况的出现,与执行者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有很大的关系。

一是任意增设附加条件。《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申请材料中须提供‘申请生育的本人及父母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提供相关独生子女证明’”。按照该规定,只要申请者持有本人和父母的独生子女光荣证,及双独证明即可。然而,当地社区确认为这些证明还不够,仍然不能证明其是独生子女。既然规范性文件已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说明这两种证明完全具有证明力,而相关单位任意增设附加条件,严重扭曲了该规则的本来意图。二是在实际执行中,违背了高效便民原则。根据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应该在十五日内予以答复,而本案例中的申请者居然拖了整整三个月仍无音讯,违背了高效原则。同时,在申请者提交申请时,应该一次性告知其应准备的相关材料,而不是无次数限制地让申请者来回折腾,其违背了便民原则。三是缺乏对规则执行情况的合理监督。本案例中,在李青申请准生证的过程中,如果不是媒体曝光,或许大众依然还沉浸在美好制度的光环之下。

    规则应该不折不扣的执行,同时,提升执行者的综合能力以及建立合理的监督机制有助于解决在为老百姓办事的过程中拖沓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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