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错不改”的原因在哪里?

中国法制网   2014-10-22 12: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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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错不改”的原因在哪里?

10月22日,大河报一篇名为《“集中整治”两年多重名道路还没改》的文章,报道了郑州高铁东站旁的“广场南路”与先前官方正式命名的其他道路重名,显然违规一事。当时郑州市地名管理办公室表态进行“集中整治”,但报道至今2年多过去了,且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正式命名通告也已经半年多时间了,违规情形依旧。(大河报10月22日)

笔者看到这篇报道后,就在思考这个道路重名的错误会引发哪些社会问题呢?想到外来人员进城,很容易迷路,无法及时达到目的地,可能造成时间、金钱上的损失;出租车司机可能将乘客运送到错误地点,可能引发误会甚至争执;驾车人员可能会开错方向,绕路或者迷路,浪费时间、金钱等等一系列问题。笔者相信相关部门可能对这些问题更了解,并且早在2012年,大河报记者已经调查和报道过这个问题。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整治了2年仍然没有改过来呢?笔者认为,首先是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认识。大河报的记者找了几个相关部门,都说这个不是本部门的负责范围,那到底该由哪个部门负责,是权责不清还是不履行职责,我们也很难去追究了,只有具体的负责人才清楚情况,我们也不从得到答案。但笔者认为不管哪个部门负责,只要相关部门都有负责联系部门或者向领导汇报的义务,而不是遇到事情先是划清界线,撇开责任,人民的公仆不只是在嘴巴上,更多的是体现的一点一滴的小事和行动上。其次是缺乏“知错就改”的意识。也许相关部门认为是个小错误,根本没引起重视,导致错误持续2年之久,殊不知这个错误可能引发一些社会问题或矛盾。笔者想起电视上经常报道的户口本上信息录入电脑时候出现的错误,很多年以后都没改正过来,导致无法结婚、无法购买保险等与群众切实利益相关的问题。再次是缺乏“知错就改”的行动。郑州高铁东站作为一个交通枢纽,每天的客流量比较大,这种错误就在这些过往群众的眼皮底下,这对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而这个道路重名错误的整改也并不需要花费高昂的费用,只是按照市政府的规定道路名称,重新设置道路标识,这将换来的是群众的出行方便。笔者希望这种错误越来越少,更希望相关部门具有的“知错就改”的勇气和担当,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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