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千万而受审的处长怎能如此“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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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受贿200余次,牵涉粮油、畜禽、餐饮等78家农企;千万“家产”中,受贿金额250余万元,另有810余万元无法说明来源。日前开庭审理的安徽省农委农业产业化指导处原处长金树芳贪腐案,揭开了官商“人情往来”的冰山一角。(10月20日,搜狐网)
众所周知,自去年以来,中央先后出台了“八项规定”,以及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运动,中央屡次提倡“老虎”、“苍蝇”一起打,让我们再一次看到了党中央对于腐败问题惩治的决心。这既是正风肃纪之纲领,又是正风肃纪之“高压线”。对置若罔闻者,必须从严处理,方能彰显纪律的不容践踏,才能树立纪律的权威。
这不,又一贪官落马了,安徽省农委农业产业化指导处原处长金树芳10年受贿200余次,牵涉粮油、畜禽、餐饮等78家农企;千万“家产”中,受贿金额250余万元,另有810余万元无法说明来源。
翻开金树芳200余次受贿记录,行贿者乃清一色的农业企业,涵盖粮油、畜禽、餐饮等产业,大都是国家级或省级龙头企业,涉及全省16个地市中的14个。
“金树芳为人比较低调。”安徽省农委一位干部说,“他作为农业产业化指导处处长,与农业企业打交道很正常,但受贿这么多次真是没想到!”
据检察机关指控,金树芳在2004年至2013年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78家企业提供帮助、关照。其中,八成企业为戴“龙头”帽,即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申报、评审、复审以及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推荐申报、监测,不惜送礼与金树芳“交朋友”,金树芳则“来者不拒”,最少的一起仅“笑纳”价值2000元购物卡。
其实,安徽省农委农业产业化指导处原处长的金树芳,本应有很好的前程,因没能管住自己的手,长时间的贪婪一步步腐化为贪官,最终只能步入牢狱的深渊。中央屡次提倡“老虎”要打,”苍蝇”也要打,只要是违了法,都将面临法律的严厉惩治。
不得不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如果能够通过扎实勤奋的工作,为人民做出一些实实在在的政绩,这本是无可厚非,也是会值得群众充分肯定的。但始终就有那么一小部分的官员如此不自重,身居官职却不为民请命。
因此,笔者认为为官者定要把心态放平,坚守廉洁从政的底线,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知道,在践行群众路线的今天,在狠刹“四风”的今天,不管出于什么目的腐败堕落,势必都必将受到严惩。(刘洛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