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扎堆洗浴中心、严重私采地下水,该谁为人祸负责?

中国法制网   2014-07-28 13: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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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扎堆洗浴中心、严重私采地下水,该谁为人祸负责?

  (央广网石家庄7月2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走在石家庄市区的马路上,随处可见大大小小各类洗浴中心。但是与洗浴业红红火火迅猛发展构成鲜明反差的,是石家庄的缺水之痛:河北省本就是我国最缺水省份之一,人均水资源量只有全国的1/8,而石家庄更是河北缺水的“重灾区”。)

  报道称石家庄市由一个严重缺水不停“喊渴”的城市,一跃成为了市民眼中的“浴都”。让人刮目相看、匪夷所思。是水源充沛了?否。原因有二:一是走在石家庄市区的马路上,随处可见大大小小各类洗浴中心,它由原来的30个发展到200多个;二是人均水资源量只有全国的1/8的“重灾区”靠私采地下水规避价格,水资源浪费惊人的现象严重。形成“短缺”与“浪费”这样强烈反差谁之过?是天灾还是人祸?

  洗浴中心的盲目发展已是部分城市追求GDP效应的诟病。早之前的合肥、山西太原、石家庄、银川、呼和浩特、合肥等地均出现了投资数千万甚至上亿元的豪华洗浴中心,一到晚上,灯火通明,像宫殿一样辉煌气派,就算频频提高水价,也翻倍增加洗浴行业,难道真能赚钱?真能带动本地的GDP?暂且不论它的速猛发展带给普通民众多少实惠,给谁带来的效益更多,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这样猖獗的“私采”地下水,惊人的水资源浪费对所有的人无疑是无一利而百害。导致这样的后果是谁给这样的营生大开绿灯?谁给予了经营的许可证?谁的监管失控?注册200多家只有100多家受到用水的管理谁之过?这只本应看得见监管的手在哪去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出现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情况,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有法可依为何会出现私开滥采现象屡禁不绝,主要原因是隐蔽性强,难监管,成本低。也与我们部分地方环保监督与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有一定的关系。诚然能开洗浴中心的必定有方方面面的人际关系,如果不下很大的决心,以更大的作为去进行治理,铁腕执法,铁面问责,这样的人祸会愈演愈烈。

  保护地下水资源,是社会公众共同的责任,需要树立全民意识,全民参与,共同爱护。水源枯竭,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也必然殃及子孙、祸延后世,如果人人都是监督员,监管部门加大问责制,不装聋作哑,无良企业又如何能够瞒天过海、暗度陈仓,疯狂盗窃地下水?

  向私采地下水宣战,各地政府应该是第一责任人,首当其冲、责无旁贷,不要无视爆料,更不要盲目的审批,要把职责落到实处,既不为一时政绩所迷惑,更不要成为无良资本的帮凶,要让违规者得到强有力的法律惩处,斩断伸向无良利益的黑手。(文/鱼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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