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对错 强法制

中国法制网   2014-12-31 20: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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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9点50分,李三仁、尚爱云夫妇从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手里接过国家赔偿决定书,在这份决定书中,内蒙古高院经审查认为:在本院宣告(2014)内刑再终字第00005号刑事判决书时,已明确告知李三仁、尚爱云有向我院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并已公开向李三仁、尚爱云夫妇道歉,李三仁、尚爱云表示接受。

  决定书显示:一、向赔偿请求人李三仁、尚爱云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1047580元;二、向赔偿请求人李三仁、尚爱云支付呼格吉勒图生前被羁押60日的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12041.40元;三、向赔偿请求人李三仁、尚爱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以上各项合计2059621.40元。

  申请三项赔偿总费用超过500万

  12月24日,即呼格吉勒图被宣判无罪9天后,李三仁、尚爱云夫妇与代理律师苗立、王振宇就国家赔偿申请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并于12月25日上午9时向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正式递交赔偿申请。

  法晚记者获得的独家消息显示,李三仁、尚爱云夫妇当初申请的赔偿数额主要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李三仁、尚爱云在获悉赵志红落网之后,为呼格吉勒图奔波所实际支付的费用,其中包括路费、食宿费、邮寄费、材料复印费以及两人患病和手术等费用;第二部分是呼格吉勒图哥哥和弟弟因为呼格被枪决长期受到歧视、无固定工作以及精神上受到巨大伤害的补偿;第三部分是李三仁、尚爱云夫妇的精神损失费。以上三项总费用超过500万。

  内蒙古高院合议庭经过几天的合议,最终作出2059621.40元的赔偿决定。

  呼格父母 赔偿数额尊重法院的决定

  今天上午拿到国家赔偿决定书后,李三仁第一个拨通法晚记者电话,在电话中李三仁激动地说:"我们成功了!"当记者询问对赔偿数额是否满意时,李三仁表示尊重法院的决定,但同时向记者强调,呼格案的后续到此远未结束,接下来将向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正式控告"4·9"女尸案(即后被媒体称为呼格吉勒图冤案)当年的侦查机关专案组、公诉机关全部公诉人、一二审审判机关所有审判员。

  针对媒体之前所报道的呼格案专案组组长冯志明被抓,李三仁、尚爱云夫妇称:"呼格被冤杀,冯志明是主要的责任人,但不是唯一的责任人。负责公诉和审查的呼和浩特市检察院检察官、负责一二审审判的呼市中院和内蒙古高院的所有法官都是呼格被冤杀的责任人。他们一个都跑不掉!"

    司法部门能正视、面对、改正错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具体体现。

                                                         __________山中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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