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预算 依法管控

中国法制网   2014-12-30 19: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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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8月底修改通过的新预算法将于2015年1月1日实施,为了贯彻落实这部有着经济宪法之称的新预算法,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预算法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硬化明年的财政约束。

    财政部在其中明确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支出预算约束。要认真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严格控制各部门、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严禁在预算之外或者超预算标准建设楼堂馆所。各级财政部门要督促收入征收部门规范征收行为,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得将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执行中确有必要进行预算调整的,要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做好预算调整方案的编报等相关工作。

    同时,要规范各地的超规收入。财政部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要将政府的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保证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要尽可能将预算年度中需要落实的重大政策、措施等,在预算草案中予以安排体现。要按照功能和经济性质分类,做好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要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清理和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做好转移支付预算的提前下达和编制工作,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的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要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清理甄别存量债务,以规范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要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规范超收收入、结转结余资金的使用管理

    其中《通知》再提要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清理甄别存量债务,以规范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地方债清理甄别工作已经接近尾声。按照财政部地方债清理甄别办法通知,各地10月底开展地方债务清理甄别工作,目的是清理存量债务,甄别政府债务,这将为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奠定基础。按要求,1月5日各地就要将存量债务清理甄别情况上报财政部,并由财政部汇总上报国务院。

而根据山东政府发布的《关于贯彻国发〔2014〕43号文件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经国务院批准的政府存量债务余额只减不增,除正常清偿外,债务数据不得调整。 

另外,《通知》称,要认真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严格控制各部门、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严禁在预算之外或者超预算标准建设楼堂馆所。各级财政部门要督促收入征收部门规范征收行为,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得将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通知》还透露,财政部将根据新预算法的规定,抓紧预算法实施条例的修改工作,并及时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而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对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重新梳理和完善有关制度文件的具体内容、工作流程等,对与新预算法规定不一致的,要及时废止或者修改,凡与新预算法规定相违背的,一律停止执行。要抓紧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并及时公布,切实满足预算管理实践的需要。

    严明制度,让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

                                                                                ___________山中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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