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违规操办升学宴:学升了,职降了

中国法制网   2014-12-30 11: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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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纪委网通报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55件,其中,江西省通报了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新余市森林公安局仙女湖分局局长黄永福,违规为女儿操办升学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2月30日   新华网)

    领导干部家里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一直是有人欢喜有人忧,欢喜的人可以利用此次机会和领导拉近关系,为自己以后打下基础,而有些人却纠结着礼是送还是不送。我们知道这领导干部家里大操大办不像普通人家,里面多多少少混杂着利益色彩,想送礼的人是想着他手中有权力,不想送礼的人确实碍于他手中有权而不得不送。

    十八大后,中央对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做了严格规定,办前要向单位申请,办中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办后要按规定报告等。之所以要这么做是为了加大对干部权力的监督,谨防干部滥用手中权力,进行权力寻租,为自己谋取利益。中央的这个严格规定收到了广大老百姓的欢迎,这也是中央反腐的重要一步。然而,尽管上级做了严格规定,内外监督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但就是有部分领导干部无视规定,仍然大操大办,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近日,江西省新余市森林公安局仙女湖分局局长黄永福,违规为女儿操办升学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可谓女儿学是升了,局长您却降了,受到警告处分之后的黄局长心里不知作何感想,笔者却认为他不仅是职降了,就连自己的遵守当即法规、廉洁自律的意识都下降了,这种现象的产生是要引起广大党员干部注意的。

    笔者认为,领导干部为自己的子女操办“升学宴”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要遏制领导干部违规操办类似“升学宴”的发生,就必须要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不仅要内部监督,还要发动人民群众的力量进行监督,让干部的这类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同时单位还要对干部这类的操办进行严格监督,对其不当行为进行批评指正,及时遏制干部的冲动行为,这样不仅挽救了干部,也不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天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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