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酒驾执法车撞人究竟该谁担责

中国法制网   2014-12-29 15: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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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晚,安阳林州城管王某酒后驾驶无牌行政执法车,冲上人行道,撞伤一对母女,一人伤势严重,面临瘫痪。看病花了十几万,相关部门一句道歉也没有。林州城管局副局长说,局长会比较多,工作比较忙,没时间管这事儿。(来源:大河网 12月23日)

就这则报道,笔者认为,有三个关键热点词:城管酒驾、无牌执法车、局长没时间管。城管作作为国家工作人员,酒后驾车实属不该。总所周知,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导致事故的发生。安阳林州的这名城管自律意识不够强,没有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行为习惯;心中难免存在侥幸心理,在种种侥幸心理的驱使下敢以身试法。

副局长称:局长会比较多,工作比较忙,没时间管这事儿。作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人员的管理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会多工作忙,不是推脱责任的借口。根据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凡领导干部及非专职驾驶人员违规驾驶公车造成交通事故等严重后果的,一切责任自负,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的有关条款给予直接责任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党纪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论是这名肇事的城管还是比较忙的局长,对于此次酒驾撞人事件都难逃追责,须知“得一官不荣,居一官不易,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亦是百姓。”

 

四川省绵阳市    宋若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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